第三节客户信用评级
一、客户信用评级的概念 客户信用评级是目前通行的银行风险控制评价方法。它通过对客户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的计量和评价,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并将该结果作为客户准入管理和信贷定价的依据。
客户信用评级的评估主体是商业银行,评价目标是客户违约风险,评价的结果是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一般分为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内部分级一般指银行基于内部的数据和标准,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仅作为审核贷款的内部参考;外部评级一般指独立的信用评级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具有客观公正性,评级公司要对评估结果负责。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以信贷业务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并制订了相关指引文件。
有效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对信用级别的设置有两方面的要求:信用级别能够有效区分风险特征不同的信贷客户;信用级别同违约概率等风险特征相关联。
二、评级因素
信用评级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基于本书前面部分所介绍的内容,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宏观环境。国内外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相应的政治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
(2)行业特征。重点考察公司客户所属行业的周期性、发展阶段、竞争状况、现金流量和利润等特点,及公司客户在行业中的位置。
(3)资产的可变现性。重点考察公司客户的经营规模,账面或市场价值,资产效率和流动性等因素。
(4)财务情况。重点考察公司客户的偿债能力、所占用的现金流量、资产的流动性、资产的收益性以及公司除本银行之外获得其他资金的能力。其中,现金流量是否充足和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分析的中心环节。
(5)财务信息的质量。主要指公司客户所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的可信度,如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及审计结果等。
(6)管理水平。重点考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经验、管理能力、管理风格、管理层希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的愿望以及保护贷款人利益的态度等,对公司前任留给公司的影响也应有所考虑。
(7)被评级的交易结构。重点考察担保方信用级别、担保的形式及影响。
(8)特殊事件的影响。如涉及公司的诉讼、环境保护义务及产业政策变化等或有事件的影响。
不同信用级别对上述特定风险因素都规定有评判标准,不同银行在信用评级时对特定风险因素的权重也有所不同。银行在信用评级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客观选择。
三、评级方法
信用评级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它需要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客户方方面面的资料和信息加以标准化、数据化,但其中也不乏主观的判断,通常银行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定性分析方法(又称为专家分析法)。目前,信用评级实践中采用的定性方法有多种,但各种方法大都类似。
定性分析方法主要依靠信贷专业人员经验和判断作为信用分析和决策的基础。由于该方法依赖于信贷专业人员的主观判断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该方法还缺乏系统理论的支持。
(2)定量分析方法。近年来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工程等理论不断创新的基础上,一些银行通过数理统计方法量化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有穆迪的RiskCa1e和CreditMonitor、KPMG的风险中性定价模型和死亡概率模型。这些数量化的方法使银行能够直接计算风险违约概率,同时也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1994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题目为《信用风险模型化:当前的实践和应用》的专题报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对银行采用模型计算违约率有明确说明。
与前面传统的专家分析法相比较,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历史数据的要求更高,并建立一致的违约定义。
四、操作程序和调整
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为:相关部门调查、初评;报送到信贷管理部门审批;上报至银行主管风险管理领导审批;银行领导签字认定后,由风险部门向业务部门反馈认定信息。对于超越银行领导认定权限的,应在上述规定程序完成后,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银行管理部门,由上级银行管理部门对客户信用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至上级银行领导认定。若仍无认定权限的,继续逐层上报。
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好之后,如发现下列情况的应予调整:(1)正常经营出现重大困难;(2)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或银行业务往来中有严重违约行为;(3)涉嫌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4)有必要调整其信用级别的其他情况;(5)主要评级指标发生明显恶化;(6)主要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