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初级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科目的备考,第二部分申请受理和贷款调查的考查点主要为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分类;面谈访问的内容和方式、内部意见反馈的步骤以及贷款意向阶段的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贷前调查的方法和内容;贷前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其中,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分类等的考查点为: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分类(熟悉)
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公司信贷借款人需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公司信贷借款人应符合:"诚信申贷"的基本要求、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要求、借款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2、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借款人的权利如下:
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应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如在合同以外附加条件,借款人有权拒绝。
有权向银行的上级监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在征得银行同意后,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债务。
(2)义务
应当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银行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
详见《贷款通则》第十九条规定。
3、借款人分类
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要求,按借款人的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可以将其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个体工商户参照本标准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