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免考问题解答如下:
(一)经核查,如考生提供虚假免考证明材料如何处理?
答:一经查证,按照提交虚假材料处理,将取消免考资格以及有关证书。
(二)怎样申请《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
答:有3类免考条件:
(1)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非金融专业(如会计师等)不在此免考范围内;2013年12月31日之后评聘的不在此免考范围内】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 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写明单位的联系电话(此电话将向各机构总部进行认证,用于审核过程中的外调,请务必真实填写)】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以上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以JPG或PNG格式,单张大小不得超过1MB,总数不超过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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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过人力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获得初级及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金融专业) 证书;申请人需下载免考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真实填写,与证书的专业类别页一同上传至报名网站。
(3) 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或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共基础》合格成绩的。
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是否符合,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2014年(含)之后获得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条件3范围内。
(三)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答:符合,申请方式与初级经济师申请免考方式相同。
(四)关于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的申请(免考1/2)的特别提醒
答: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的申请(免考1、2),已纳入考试成绩连续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任一专业类别的考试,并成功申请免考1、2,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若在连续2次考试中通过了任一专业类别科目考试,未申请免考1、2或申请未通过,且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通过成绩或第3类免考资格,该专业类别科目成绩将过期。 连续两次考试不以自然年计算,例如:2015下半年与2016上半年为一个管理周期。 一次免考申请周期为该考试批次报名开始日至证书申请开始日前二周的周五,考生个人申请免试的周期为报名开始日至报名结束日,集中报名用户申请免试的周期为报名开始日至证书申请开始日前二周的周五,例如:2017年上半年证书申请开始日为2017年7月11日,则集中报名用户申请免试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协会电话:010- 6655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