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是以资金融通为目的,以租赁业务为载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①主要业务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以上(含)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
②基本模式:为金融租赁公司协助承租人选购设备并购买设备,然后出租给承租人。
中央银行
(1)我国的中央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中央银行的职能
发行的银行: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并通过调控货币流通,稳定币值。
银行的银行: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办理商业银行间的清算;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政府的银行:代理国库,中央银行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执行国库的出纳职能;对国家提供信贷;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国家与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处理各种国际金融事务。
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
(1)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我国)
①开发性金融机构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
②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业务有规划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营运业务、综合金融业务等。
开发性金融机构基本内涵: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
(2)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我国)
含义:政策性银行主要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并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
职能:经济调控职能、政策导向职能、补充性职能、金融服务职能。
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商业银行概述
①我国商业银行是以办理存贷款和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营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
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商业银行最明显的特征是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
(2)商业银行的职能
①充当信用中介:银行最基本的职能。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②充当支付中介:商业银行在办理负债业务的基础上,通过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存款转移等业务时就发挥支付中介职能。
③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是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发挥信用创造功能,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④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借助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
(3)商业银行机构
①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②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等。
③城市商业银行: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
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
⑤外资银行:指在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金融机构,具有特定使命以及较为宽泛的业务范围。 ①我国四大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②核准的业务: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债权转股权、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破产管理、资产及项目评估、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
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信托公司 |
信托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
金融租赁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是以资金融通为目的,以租赁业务为载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①主要业务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以上(含)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 ②基本模式:为金融租赁公司协助承租人选购设备并购买设备,然后出租给承租人。 |
汽车金融公司 |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业务:①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②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③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④从事同业拆借;⑤向金融机构借款;⑥提供购车贷款业务;⑦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⑧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⑨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⑩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⑪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
货币经纪公司 |
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等。 |
消费金融公司 |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贷款公司 |
贷款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键字: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风险限额:①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来源包括实收资本、向投资人的借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融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②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
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我国)
①开发性金融机构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
②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业务有规划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营运业务、综合金融业务等。
开发性金融机构基本内涵: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
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我国)
含义:政策性银行主要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并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
职能:经济调控职能、政策导向职能、补充性职能、金融服务职能。
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的职能
①充当信用中介:银行最基本的职能。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②充当支付中介:商业银行在办理负债业务的基础上,通过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存款转移等业务时就发挥支付中介职能。
③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是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发挥信用创造功能,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④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借助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机构
①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②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等。
③城市商业银行: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
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
⑤外资银行:指在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金融机构,具有特定使命以及较为宽泛的业务范围。
①我国四大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②核准的业务: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债权转股权、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破产管理、资产及项目评估、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业务:
①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②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③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④从事同业拆借;
⑤向金融机构借款;
⑥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⑦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⑧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⑨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⑩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⑪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等。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
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境内同业拆借;
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贷款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关键字: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风险限额:
①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来源包括实收资本、向投资人的借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融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②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