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广义: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狭义: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又称财产损失保险
(2)分类
我国通常将广义的财产保险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类别 | 内容 | |
财产损失保险 | 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指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 |
责任保险 |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行为。 根据责任范围分类: | |
公众责任保险 | 被保险人在固定场所或地点进行生产、营业或其他各项活动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厂、旅馆、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歌舞厅等各种公众活动场所可投保。 | |
产品责任保险 | 承保因产品缺陷致使用户或消费者遭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该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修理商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
雇主责任保险 | 承保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或因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根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等规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职业责任保险 | 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设计师等,一般由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投保。 | |
宠物犬主责任险 | 承保由于被保险人合法饲养的犬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由保险人提供因狗咬伤所造成的伤残补助,并承担医疗费用及疫苗的费用。 | |
信用保险 | 以各种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有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