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特点如下:
①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建立,不直接干预;
②年金的缴费或由企业承担,或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
③企业年金基金不属于委托人等各管理当事人的清算财产,中国是养老金信托制度的开创者。
(2)企业年金的资金筹集
资金来源 | 企业缴费:按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入职工本人个人账户 员工个人缴费:计入职工本人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职工本人个人账户 |
缴费额度 |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 企业和员工个人合计缴费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2% |
企业年金缴费考虑因素 | ①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 ②为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根本价值) ③企业年金缴费兼顾公平和效率 |
(3)企业年金的发放
职工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 |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可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②出境定居人员,本人可一次性领取 ③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账户余额可继承 |
缴费确认型与待遇确定型企业年金比较 | ①我国目前以缴费确认型为主,待遇确定型为辅。 ②缴费确认型:雇主主要负责缴费,全权负责投资,不论投资盈亏,按事先确定的金额支付给雇员退休金。 ③待遇确定型: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雇员退休时领取到的养老金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内的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