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基本规定
(1)参加范围: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
(2)账户开立:参与个人养老金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常客户在商业银行首次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时,商业银行会为客户同时开立好个人养老金账户。
(3)缴存限额和缴存方式:当前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4)自主投资: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5)领取条件: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①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③出国(境)定居;④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6)税收政策:"EET"税制"E"指税收豁免。第一个"E"代表在缴费环节,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个"E"指在投资收益环节,不缴纳或暂不缴纳个税;"T"代表缴税,即在领取环节缴费及投资收益环节需要一并缴纳税收。
(7)个人养老金的继承: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