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
(2)要素
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加征及违章处理等。 | |
征税对象 | 即课税对象,指课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 |
纳税人 |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款的缴纳者。 |
税目 | 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两种设置方法:列举法、概括法。 |
税率 | 比例税率: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累进税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是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其中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
纳税环节 | 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节。 |
纳税期限 | 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
(3)法律级次
中国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待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