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要素,即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加征及违章处理等。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它指的是课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税制中,一类税区别于另一类税的标志在于征税对象不同。比如,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所得,财产税的征税对象为财产,由于所得不同于财产,所以,所得税不同于财产税。税目是征税对象内容的具体化。税基是征税对象数量的具体化。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款的缴纳者。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然而,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税收负担的承担者(负税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一致(如所得税),也可能不一致(如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将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度。
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1)列举法;(2)概括法。
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累进税率是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在税制设计中,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几个不同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不同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纳税人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是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其中,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指按课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若干级距,每个级距规定的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就纳税人全部课税对象按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的税率计算纳税的税率制度;超额累进税率指将课税对象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缴的税额,然后再将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计算纳税的税率制度。超额累进税率中的速算扣除数是为简化计税程序而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超额累进税额时所使用的扣除数额。反映的具体内容是按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纳税环节是课税客体在生产消费流转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节。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