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的派生物,是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所拥有的权力。
国际公认的确立和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属人主义原则;二是属地主义原则。
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
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税收管辖权或称收入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法定对象是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 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的个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