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转继承是连续发生两次继承,在前一次继承中,转继承人享有的是实际分割遗产的权利,在第二次继承中,转继承人正是基于对被转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才得以直接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一次继承,代位继承人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参加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从而取得遗产转继承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而代位继承具有替补继承的性质。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
转继承只能发生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都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在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
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会发生。
(3)主体不同。
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其他的法定继承人。
(4)适用的范围不同。
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于遗嘱继承中。
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方式中的一个内容从代位继承人范围到代位继承时的遗产分配原则,无一不受法律的直接约束,他人无权任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