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金融监管发展脉络既受到主流经济学思想和理论的影响,又反映了当时金融领域的实践活动和监管理念。
1929-1933年的大萧条奠定了凯恩斯主义的主流地位,西方国家普遍建立起对银行的现代监管体系。
1930年至1970年,大多数西方国家对金融机构的数量(限制准入)定价(价格或利率控制)、业务活动实施了严格广泛的限制。如美国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案,逐步形成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监管理念主要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弥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保障金融业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