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成立后,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监管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银行业监管的四个目标、四项理念和六条良好监管标准。
四个目标 |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 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
四项理念 | 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
六条良好监管标准 | 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③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