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其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权
检查监督权 |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以法律特别规定为限。 |
建议检查监督权 |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
在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 | 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
三、法律责任
为惩罚违法行为,针对各项禁止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设专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