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遵守基本法律法规以外,现场检查人员还必须廉洁自律,遵守纪律规范。
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细则。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不合理、不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
不得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车辆,确有困难的,可由被检查单位协助联系租车事宜或租用被检查单位车辆,由检查组按标准付费;
不得无偿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住宿安排,确有困难的,可由被检查单位协助联系符合住宿标准的宾馆,由检查组按标准付费。
检查人员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检查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检查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
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度假等活动;
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话充值卡及其他各类储值卡、礼品或纪念品等;
不得利用现场检查权获取内幕信息,违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无关的、无正当理由的要求。
此外,检查人员执行现场检查任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存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情况的,应实行回避,不得参加相关事项的讨论、审核和决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相关事项施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