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一共有4个步骤:
①起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向其提供法律救济的行为。
②受理。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行为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查,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
③审理。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等阶段。
④判决。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全面审理。就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依法作出的实体性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