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包括以下情形: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包括以下情形: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