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的主要内容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信和加快资金周转的融资方式。
1、主要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 | 内容 |
保理 | 保理融资,简单地说就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人)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人、保理商),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 |
信用证 | 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
福费廷 | 福费廷: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也被称作包买票据。 福费廷是基于信用证等基础结算工具的贸易金融业务,具有贸易结算和融资的特点,是银行信用介入贸易融资链条的间接融资,属于贸易金融产品。 |
信用证抵押贷款 | 信用证抵押贷款又称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 |
出口押汇 | 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 |
进口押汇 | 指信用证项下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
2、保理业务概述
范畴 | 保理业务是指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又称"托收保付"核心是应收账款转让。 |
类型 | (1)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和债权人、债务人所在地: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2)按照商业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 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 ①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在追索应收账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销售商)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其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 ②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债务人)到期未付时,银行只能向应收账款付款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由商业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
主要监管要求 | (1)商业银行应将保理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明确各类保险业务涉及的风险类别,对卖方融资风险、买方付款风险、保理机构风险分别进行专项管理。 (2)商业银行应当将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动态关注卖方、买方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信息,定期与卖方、买方对账,有效管控风险。 (3)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适合叙做保理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标准,规范应收账款范围。 (4)商业银行受理保理融资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卖方和/或买方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拟做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是否出质、转让以及账龄结构等,合理判断买方的付款意愿、付款能力以及卖方的回购能力,审查买卖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和交易等相关情况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重点对交易对手、交易商品及贸易习惯等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审核单据原件或银行认可的电子贸易信息等方式,确认相关交易行为真实合理存在,避免客户通过虚开发票或伪造贸易合同、物流、回款等手段恶意骗取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