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类业务的主要风险点主要包括:
(1)银行保函
①未建立完整有效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财务核算办法,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
②未将保函纳入全行统一授权授信管理,保函业务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违规出具保函。
③未能关注到履约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未能合理评估申请人的履约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受益所有人的资信情况,为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出具银行保函。
④落实保函的风险补偿措施不力,未执行保证及反担保制度。存在无保证金出具保函;保证金管理混乱,未进行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未要求被担保人落实反担保措施或提供足额抵押物等行为。
⑤对外出具的保函文本存在明显缺陷,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或不符合国际惯例,容易引发经济法律纠纷。
(2)备用信用证
①开证申请人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到期付款义务或发生其他违反执行主债务合同条款的行为,债权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赔偿文件,商业银行存在由担保人变成主债务人的风险。
②备用信用证受利率及汇率波动影响遭受损失的风险。如商业银行为偿还备用信用证款项,在没有预先得到通知的情况下,以不利的利率或汇率筹措资金而造成损失。
③如商业银行提供过多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大量对外偿付,存在可能无法满足客户随时提用资金要求的流动性风险。
④由于商业银行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监督不力、管理失控和工作人员工作疏忽等操作失误,也会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