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的监管要求
(1)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2)银行应提高业务创新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客户做好外汇风险管理,同时加强客户风险教育,引导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合理、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3)银行应高度重视、全面评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对本行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
(4)银行应准确计算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单币种敞口头寸和总敞口头寸,有效控制银行整体外汇风险。
(5)银行应加强对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包括交易的头寸限额和止损限额等。
(6)银行应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和外汇交易报价能力。
(7)银行应制定并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8)银行应有效防范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
(9)银行应严格控制外汇衍生产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