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计息及还款方式
定义 |
银行记账日: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年费、手续费,下同)、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对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项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约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贷记卡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最低还款额: 违约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协议约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款项。 |
计息方式 |
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
还款方式 |
客户可以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客户可于到期还款日(含)前自行转账还款、存入现金还款或通过办理自动还款功能由系统从转出账户自动扣款。 |
1、信用卡申请要素
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住宅地址、账单寄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验证信息、其他验证信息等。
(2)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3)费用信息: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收费信息查询渠道、收费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4)其他信息:申请人已持有的信用卡及其授信额度、申请人声明、申请人确认栏和签名栏、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和银行网站、投诉渠道等。
2、申请渠道
(1)营业网点受理办卡
(2)网上申请办卡
(3)邀请办卡
(4)手机空中发卡
(5)电子银行渠道申请数字信用卡
(6)便携终端办卡
(7)智能终端发卡
信用卡调查、授信审批
(1)调查审查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必要时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及担保方式。
(2)授信审批
发卡银行在取得客户授权后,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结合客户在发卡银行内部的信用评分和征信机构提供的外部信用评分,制定“通过”或者“拒绝”客户申请的审批策略,并根据客户资信状况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
(1)卡片激活: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2)卡片使用
收单:收单业务是指银行与特约商户签订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本外币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透支: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透支扣收等。
(3)计息及还款方式
定义 |
银行记账日: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年费、手续费,下同)、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对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项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约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贷记卡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最低还款额: 违约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协议约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款项。 |
计息方式 |
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
还款方式 |
客户可以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客户可于到期还款日(含)前自行转账还款、存入现金还款或通过办理自动还款功能由系统从转出账户自动扣款。 |
(4)客户服务
①校验密码服务
②24小时挂失服务
③信息查询服务
④对账服务
⑤投诉处理服务
⑥到期换卡服务
⑦销户服务
⑧变更事项通知服务
⑨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信用卡申请要素
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住宅地址、账单寄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验证信息、其他验证信息等。
(2)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3)费用信息: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收费信息查询渠道、收费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4)其他信息:申请人已持有的信用卡及其授信额度、申请人声明、申请人确认栏和签名栏、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和银行网站、投诉渠道等。
信用卡申请渠道:
(1)营业网点受理办卡
(2)网上申请办卡
(3)邀请办卡
(4)手机空中发卡
(5)电子银行渠道申请数字信用卡
(6)便携终端办卡
(7)智能终端发卡
信用卡调查审查: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必要时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及担保方式。
信用卡授信审批:
发卡银行在取得客户授权后,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结合客户在发卡银行内部的信用评分和征信机构提供的外部信用评分,制定“通过”或者“拒绝”客户申请的审批策略,并根据客户资信状况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
信用卡卡片激活: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信用卡卡片使用
收单:收单业务是指银行与特约商户签订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本外币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透支: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透支扣收等。
信用卡客户服务:
①校验密码服务
②24小时挂失服务
③信息查询服务
④对账服务
⑤投诉处理服务
⑥到期换卡服务
⑦销户服务
⑧变更事项通知服务
⑨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