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现状
联邦层面 | 机构性监管 | 美国联邦分业监管结构: 美联储(FR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货币监理署(OCC)共同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美国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共同负责对证券期货机构及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 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负责监管所有参加联邦保险的信用社。 |
功能性监管 | 所有类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均由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监管。 | |
州政府层面 | 美联邦层面没有保险监管机构,州政府包办了对保险机构的全部监管权。 在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与信用合作社3个行业中,州政府也享有较大权力,其权属划分以“谁审批、谁监管”为原则,即由联邦政府颁发牌照的由联邦监管,由州政府颁发牌照的由州政府监管。 州政府的证券监管权相比其他行业要小,美国证监会、期货交易委员会及行业自律组织对证券机构实行垂直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