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最新版《加强公司治理的原则》,重点修改:
①重新定义谨慎义务、忠诚义务、风险偏好、风险偏好框架以及风险文化等概念。
②引进合规原则,即银行董事会应对银行经理层的合规风险负起监督职责。
③扩大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监管职责。
④强调董事会整体及其成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⑤建立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薪酬体系。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董事会勤勉履职,促使银行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风险文化。
⑥重新定位公司治理中监管者职责,强调监管者需针对银行运作情况、董事会成员选择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