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场检查管理
现场检查的管理是指监管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对现场检查从立项到问题处理全流程,以及人力资源、物资资源等实施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的行为。根据监管职责划分,现场检查工作实行分级立项、分级实施,按照“谁立项、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场检查。监管机构应对所有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归口管理,负责拟定全国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系统现场检查工作,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职责,组织、协调银行业综合性检查和重大、跨区案件的调查。
(二) 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管理和实施
监管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应对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业务经营、风险控制及风险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建议。
(三) 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管理和实施
地方监管机构应在上一级监管机构指导下,对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业务经营、风险控制及风险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直接组织实施检查,或指定派出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检查。
(四) 中资银行业境外机构、外资银行业境内机构的现场检查管理和实施
监管机构根据监管备忘录等合作协议规定和对等原则,开展对中资银行业境外机构及业务的检查,并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配合境外监管机构做好外资银行业境内机构及业务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