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是指在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外资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
1981年,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机构,早期以代表处形式存在,主要从事与代表外国银行业务相关的联络、市场调查、咨询等非营业性活动;90年代中期以外国银行分行形式存在,开始经营外币项下商业银行业务。2006年,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允许外资行法人化改制,即外资银行可以申请将分行转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享受“国民待遇”,取消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可以开展中国公民人民币业务,同时实行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