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国成立了4家金融资产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主要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承担盘活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国企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等重要政策性任务。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改制、维护我国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政策性不良贷款的任务基本完成,逐渐开始股份制改革和商业化转型,向市场化金融机构转变。
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改制启动。
目前,四家公司均已成为国有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拥有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金融牌照。
形成了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主、其他金融业务并举的业务格局。
核准的业务主要有: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债权转股权、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破产管理、资产及项目评估、资产证券化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