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业务资本管理要求:
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
其中,一级资本、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计算。
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1/3,但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省内二级法人社及村镇银行可暂不执行。
同时,应当合理配置同业业务的资金来源及运用,将同业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加强期限错配管理,控制好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