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履行职责外,还应当重点监督评估本行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董事的选聘程序,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
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组成。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本公司情况,在监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4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召开程序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