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机制:
薪酬结构 | ①固定薪酬: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35%。 ②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③福利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
薪酬支付 | ①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应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②绩效薪酬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③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④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⑤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 |
薪酬管理 | ①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中达不到相关指标要求的,对绩效薪酬发放应进行约束或限制。 ③市场纪律约束:商业银行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翔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