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代理业务一般是指委托贷款业务、代销开放式基金、代理国债买卖。
委托贷款业务 | •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
代销开放式基金 | • 银行利用其网点柜台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销售渠道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经营活动。 • 银行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代销费用。 • 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及时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及赎回。 |
代理国债买卖 | • 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 除金融机构外,凡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以及企业或事业社团法人,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并进行国债买卖。 • 柜台交易实行债券和资金的实时交割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