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类型
债券类:各类柜台债,如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
贵金属类:各类黄金产品,如金条、纸黄金等
资产管理产品类: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期货资管计划等
(2)销售原则:适当性、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
资管新规概述
(1)明确资产管理业务范畴,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2)确立资产管理产品的分类。
(3)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标准,规范非标准化债权投资。
(4)禁止资金池,强化流动性管理。
(5)打破刚性兑付。
(6)强化资产管理产品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