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主体包括:个人客户、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构。
(1)个人客户: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方,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供给方,个人理财服务的提供商之一。商业银行通常利用自身的渠道提供服务。
(3)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自身渠道/商业银行渠道向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
(4)互联网金融机构:对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提高金融市场配置效率起到积极作用,促使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5)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综合性理财规划服务。
(6)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涉及家族信托、企业股权结构设计和税务筹划等客户财产传承、保全等财务问题。
(7)监管机构:制定理财业务的行业规范,对业务主体以及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