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
①自书遗嘱由遗瞩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③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⑤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