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行为规范如下:
①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提供查询代销产品信息的渠道,建立代销产品分类目录,明示代销产品的代销属性、发行机构、合格投资者范围等信息,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他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
②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只能销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
③告知客户代销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代销产品的发行机构、产品属性、主要风险和风险评级情况,以及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信息。
④向客户提供并提示其阅读相关销售文件。
⑤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代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应的岗位资格,
⑥按规定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