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风险限额指标
头寸限额: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风险价值限额:指对基于量化方法计算出的市场风险计量结果来设定限额。
止损限额: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敏感度限额:指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2)限额方案制订
商业银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压力测试结果;内部控制水平;资本实力;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等。
(3)超限额报告及处理机制
超限类型 |
主动超限:因交易员主动持有或提高风险敞口所导致的超限。 被动超限:因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下降、长假休市等非银行交易行为原因导致的超限。 非实质性超限:因技术性或操作性原因导致系统提示超限。 |
超限处理方式 |
降低头寸/敞口、申请确定时限的临时调增限额和申请长期调整限额等。 |
超限处理流程 |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每日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确认超限后及时向前台发出超限提示;前台业务部门应在合理时限内反馈超限原因说明,提交超限处理方案; 前台、中台沟通一致后采取相应的超限处理方式。 |
市场风险监测报告
1、市场风险报告的内容和种类
(1)市场风险计量管理报告:综合反映报告期内市场风险暴露及计量监测情况,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2)市场风险专题报告:重点反映某一领域的市场风险状况。
(3)重大市场风险报告:及时报告重大突发市场风险事件。
(4)市场风险监测分析日报:及时反映交易账簿金融市场业务开展与风险计量监测情况。
2、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和频度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报告内容、业务及组合种类、风险特征等差异,合理确定报告层级和报告频率,形成市场风险日报、周报、季报和不定期报告。
风险管理部门通过有效的报告路径,将必要信息报告给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
(1)远期/期货产品应用
远期合约:交易双方按事先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日期交割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金融市场业务交易产品,通常是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产品,合约标的物可以包括外汇、利率、商品等各类形式的基础金融产品。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所内,具有标准期限、标准单位的远期合约产品。
应用:利率风险(远期利率协议、国债期货)、汇率风险(外汇远期、外汇期货)、商品风险(各类商品期货)。
(2)掉期合约应用
外汇掉期:只在合约期初、期末分别交换两个币种的本金,其间不发生现金流交换。
利率掉期:通常是约定按照某一币种的本金,在合约期间按一定频率交换利息现金流,一般是一方按固定利率支付利息,另一方按照浮动利率支付利息。
交叉货币掉期:通常约定一方支付某一币种的本金及利息,另一方支付另一币种的本金及利息。
(3)期权产品的风险对冲
①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选择权。
②持有者拥有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③按未来买卖权利,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④最普遍的是欧式期权,即仅可在期权到期日一次交割标的物。
市场风险限额指标
头寸限额: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风险价值限额:指对基于量化方法计算出的市场风险计量结果来设定限额。
止损限额: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敏感度限额:指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超限额报告及处理机制
超限类型 |
主动超限:因交易员主动持有或提高风险敞口所导致的超限。 被动超限:因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下降、长假休市等非银行交易行为原因导致的超限。 非实质性超限:因技术性或操作性原因导致系统提示超限。 |
超限处理方式 |
降低头寸/敞口、申请确定时限的临时调增限额和申请长期调整限额等。 |
超限处理流程 |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每日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确认超限后及时向前台发出超限提示;前台业务部门应在合理时限内反馈超限原因说明,提交超限处理方案; 前台、中台沟通一致后采取相应的超限处理方式。 |
远期合约:交易双方按事先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日期交割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金融市场业务交易产品,通常是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产品,合约标的物可以包括外汇、利率、商品等各类形式的基础金融产品。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所内,具有标准期限、标准单位的远期合约产品。
应用:利率风险(远期利率协议、国债期货)、汇率风险(外汇远期、外汇期货)、商品风险(各类商品期货)。
外汇掉期:只在合约期初、期末分别交换两个币种的本金,其间不发生现金流交换。
利率掉期:通常是约定按照某一币种的本金,在合约期间按一定频率交换利息现金流,一般是一方按固定利率支付利息,另一方按照浮动利率支付利息。
交叉货币掉期:通常约定一方支付某一币种的本金及利息,另一方支付另一币种的本金及利息。
期权产品的风险对冲
①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选择权。
②持有者拥有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③按未来买卖权利,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④最普遍的是欧式期权,即仅可在期权到期日一次交割标的物。
限额方案制订
商业银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压力测试结果;内部控制水平;资本实力;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