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证贷款是指银行以银行认可的,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承担还款责任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个人保证贷款手续简便,只要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银行经过核保认定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签订保证合同即可,整个过程涉及银行、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贷款办理时间短,环节少。如果贷款出现逾期,银行可按合同约定依法向保证人追索或直接向保证人扣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