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的受理
贷前咨询 | 贷前咨询主要内容:①个人贷款品种介绍; ②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③申请个人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④办理个人贷款的程序; ⑤个人贷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额等; ⑥获取个人贷款申请书、申请表格及有关信息的渠道; ⑦个人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⑧其他相关内容。 | |
贷款的受理程序 | 接受申请→ | 初审 |
个人贷款申请条件: ①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②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③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④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⑤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⑥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
(2)贷前调查
调查的方式和要求 | 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严格执行面谈制度。电子银行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需确认借款人真实身份。 方式:审查借款申请材料;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实地调查。 |
调查的内容 | 材料一致性、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信用情况、借款人收入情况、担保情况、借款用途。 |
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 ①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材料之间是否保持一致等。 ②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及收入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③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内容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资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