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内容
基本规定 | ①合同履行期间变更合同须经当事人各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②合同当事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办的,代理人需持经工作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留存。 |
合同主体变更 | 借款人或财产继承人持有效法律文件,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银行与变更后借款人、担保人重新签订合同。 |
借款期限调整 | 前提条件:贷款未到期;无欠息;无拖欠本金,本期本金已归还。 延长期限:原期限≤1年,则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原期限>1年,则展期期限累计+原贷款期限≤该贷款品种最长贷款期限。 缩短期限:缩短期限后,贷款到期日期至少在下个结息期内,即剩余有效还款期数不能为零。 |
分期还款额的调整 |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本和提前结清。 对于提前还款,银行一般有以下基本约定: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借款人的贷款账户未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提前还款属于借款人违约,银行将按规定计收违约金;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
还款方式变更 | 借款人若要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①向银行提交还款方式变更申请书;②借款人的贷款账户中没有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③借款人在变更还款方式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
担保变更 | ①新保证人或抵(质)押物符合担保要求;②贷款无拖欠本息及相关费用;③以房产为新抵押物,须银行认可评估机构;④贷款余额与新的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之比不得高于规定的抵(质)押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