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教育贷款含义及要素:
国家助学贷款 | 基本含义 |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学校办理,学生本人为借款人。 |
业务原则 | 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银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 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发放、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 | |
贷款要素 | 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利率:LPR-30个基点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还本宽限期最长5年 担保方式:信用贷款方式 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 |
商业助学贷款 | 基本含义 | 银行按商业原则自主向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就学资金需求的商业贷款。 |
贷款要素 | 贷款对象:在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利率:以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根据各行的成本、盈利目标、业务风险权重等综合考虑。 贷款期限: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 还款方式: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或其组合。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校年限内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 |
个人留学贷款 | 基本含义 | 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留学所需学杂费、生活费或留学保证金的个人贷款。 |
贷款要素 | 贷款对象:拟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配偶,法定监护人。 贷款利率:以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根据各行的成本、盈利目标、业务风险权重等综合考虑。 贷款期限:最短6个月,一般为1~6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1年,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1年,借款人与银行约定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贷款额度: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学杂费和生活费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