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贷款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正常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