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贷款受理 | 贷款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书面形式),按银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 ①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银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⑤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⑥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⑦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贷前调查 | 调查方式: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调查内容:①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借款人申请是否自愿、属实,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银行规定。 ②借款人收入来源稳定性,还款能力。 ③借款人资信状况、还款意愿。 ④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誉是否良好、经营是否正常。 ⑤对借款人拟提供的贷款抵押房产进行双人现场核实。 对于有共有人的抵押房产,还应审查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的,房产所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⑥采用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符合规定,保证金与贷款银行贷款余额是否匹配。 ⑦贷款申请额度、期限、成数、利率与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