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贷款的含义及要素
(1)农户贷款的含义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2)要素
贷款对象 | ①农户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并明确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辖区内; ③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④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⑤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⑥借款人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⑦在农村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⑧农村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
贷款利率 | 金融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农户贷款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合理回报等要素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利润率和支农惠农要求,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
贷款期限 |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
还款方式 | 农户贷款还款方式根据贷款种类、期限及借款人现金流情况,可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分期还息到期还本等方式。原则上一年期以上贷款不得采用到期利随本清方式。 |
担保方式 | 按信用形式分类: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组合担保方式贷款。 |
贷款额度 |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担保方式、机构自身资金状况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户贷款额度。 |
2、农户贷款流程
(1)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农户书面形式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材料。
贷前调查主要内容:
①借款人(户)基本情况;
②借款户收入支出与资产、负债等情况;
③借款人(户)信用状况;
④借款用途及预期风险收益情况;
⑤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还款方式;
⑥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⑦借款人、保证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情况。
(2)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遵循审慎性与效率原则,建立完善独立审批制度,完善农户信贷审批授权,根据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实行逐级差别化授权,逐步推行专业化的农户贷款审贷机制。
(3)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借款人当而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需担保的应当面签订担保合同。采取指纹识别、密码等措施,确认借款人与指定账户真实性,防范顶冒名贷款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贷款,经农村金融机构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
①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或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等无法确定交易对象的;
②农户消费贷款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
③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条件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鼓励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进行支付。
(4)贷后管理
①应当建立贷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明确首贷检查期限,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访谈、检查结算账户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②应当着重排查防范假名、冒名、借名贷款。
③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两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