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方式主要包括短信催收、电话催收 (含语音外呼催收)、信函催收、律师函催上门催收、司法催收、合作催收等。
①短信催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持卡人按时还款。
②电话催收 (含语音外呼催收)
语音外呼:指系统向逾期持卡人的手机提供实时、单向、精确的语音催收。
人工电话催收:人工以电话方式提醒或敦促持卡人还款,同时引导持卡人正确用卡。
一般情况下,早、中期逾期的账户主要采取电话方式进行催收。
③信函催收:通过寄送通知书的方式对持卡人进行催收。
④律师函催收:通过与发卡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向逾期持卡人寄送律师函督促持卡人还款。
⑤上门催收:对逾期时间较长的透支户或高风险持卡人通过上门调查交涉的方式进行催收。
⑥司法催收:对满足司法催收条件且需进行司法催收的持卡人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进行催收。
⑦合作催收:指银行将原由行内负责催收的违约透支部分或全部委托行外第三方机构,由其在发卡银行授权的基础上向持卡人催收、主张债权,持卡人向银行偿还信用卡债务的行为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