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银行催收注意事项:
①发卡银行应当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并实施催收业务审计检查、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规范催收行为,不得违法违规提供或者公开客户欠款信息。
②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③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④发卡银行应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降低对外包催收的依赖度。加强对外包催收机构的管理。
⑤发卡银行应当至少在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⑥发卡银行不得对催收人员采用单一以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