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信贷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2)信贷档案采取分段管理、专人负责、按时交接、定期检查的管理模式。
信贷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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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信贷档案 |
二级信贷档案 |
含义 |
主要是指信贷抵(质)押契证和有价证券及押品契证资料收据和信贷结清通知书。 |
主要指法律文件和贷前审批及贷后管理的有关文件。 |
管理 |
①保管。一级信贷档案是信贷的重要物权凭证,在存放保管时视同现金管理。 ②交接。一级信贷档案由业务经办部门接收后,填制押品契证资料收据一式三联,押品保管员、借款企业、业务经办人员三方各存一联。 ③借阅。一级信贷档案存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阅。如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借阅一级信贷档案的,必须提交申请书,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④结清、退还。借款企业、业务经办人员和押品保管员三方共同办理押品的退还手续。 |
①保管。二级信贷档案应按规定整理成卷,交信贷档案员管理。 ②交接。业务经办人员应在单笔信贷(贷款)合同签订后将前期文件整理入卷,形成信贷文件卷,经信贷档案员逐件核实后,移交管理。 ③借阅。二级信贷档案内保存的法律文件、资料,除审计部门确需查阅或进行法律诉讼的情况下,不办理借阅手续,如借阅已归档的二级信贷档案时,须经有关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填写借阅申请表,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④结清。已结清贷款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管部门由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客户档案通常包括:
①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②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信用评级资料;
③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开户情况;
④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验资报告;
⑤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惯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上市公司须提供经审计的年报;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⑦反映该企业经营、资信及历次贷款情况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