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各级次的核心定义如下:
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息、利息或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付。
关注类: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履行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
次级类:债务人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或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可疑类:债务人已经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金融资产已发生显著信用减值。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金融资产,或损失全部金融资产。
(1)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实质:以贷款的内在风险程度和债务人还款能力为核心,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及时足额履约的可能性。
(2)贷款分类的目的
①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②及时发现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③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实施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贷款分类的对象
表内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票据贴现、保理、福费廷等各类表内信贷资产。
表外信贷:信用证、票据承兑、保证、保兑、保函、担保付款、贷款承诺、包销承诺等。
贷款分类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应真实、准确地反映贷款的风险水平。
(2)及时性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债务人履约能力以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调整分类结果,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
(3)审慎性原则:对于暂时难以掌握风险状况的金融资产,商业银行应从严把握分类标准,从低确定其分类等级。
(4)独立性原则:商业银行应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独立判断贷款的风险程度,不受其他因素左右而影响分类结果,确保风险分类真实、准确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完善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流程,明确"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加强各环节管理要求,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确保分类过程的独立性,以及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