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卡的定义和功能
定义: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功能: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储蓄、循环信贷、个人信用、综合服务。
2、银行卡的分类
分类标准 | 银行卡种类 |
清偿方式 | 借记卡、信用卡 |
结算币种 | 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多)币卡 |
发行对象 | 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 |
信息载体 | 磁条卡、芯片卡(智能卡,IC卡)、虚拟卡 |
资信等级 | 钻石卡、白金卡、金卡、普通卡等 |
持卡人地位和责任 | 主卡、附属卡 |
合作单位性质 | 联名卡、认同卡 |
银行卡交易主要包括五个参与主体,即持卡人、合作商户、发卡机构(银行或其他机构)、收单机构(银行或其他机构)和银行卡组织。
持卡人 | 银行卡交易的发起方,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在合作商户进行消费,获得商品并享受商户提供的各种服务。 |
合作商户 | 合作商户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交易的受理渠道,出售商品或服务并获得营业利润。 |
发卡机构(银行或其他机构) | 发卡机构指向持卡人发行银行卡的机构,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其他非银行机构(如美国运通公司等) 。 |
收单机构(银行或其他机构) | 收单机构在审核商户的各项资质后,与其签约成为该收单机构的合作商户,收单机构为合作商户提供刷卡消费的机具等各项服务。 |
银行卡组织 | 银行卡组织在交易过程中主要是起到跨行交易的转接清算作用。 |
借记卡 | 贷记卡 | |
申办条件 | 不进行资信审查,使用前需存款 | 视发卡银行规定,需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方予发卡 |
用款方式 | 存多少,用多少,不能透支 | 可以透支,先消费,后还款 |
免息还款期 | 无 | 20~60天(具体以发卡银行规定为准) |
信用额度 | 无 | 有 |
预借现金 | 无 | 有 |
循环信用 | 无 | 有 |
消费方法 | 凭密码 | 凭密码或签名 |
存款利息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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