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 国际上主要金融监管的体制
统一监管型 | 按监管主体数量划分法又称为单一全能型,即对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无论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都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目前有英国、日本、韩国等9个国家实行这种模式; |
多头监管型 | 多头监管型是指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一般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划分为三个领域,分别设置专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包括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在内的全面监管; |
“双峰”监管型 | 这种模式是设置两类监管机构: 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另一类负责对不同金融业务监管,从而达到双重保险作用。澳大利亚和荷兰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
知识点二、主要国家的银行监管体制
美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 1、双线多头的监管体制; 2、伞形监管模式。 |
德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 德国是最早建立独立的综合金融监管机构的国家。 |
日本的金融监管体制 | 由大藏省的金融检查和监督职能分离而新设立的金融监督厅(2000年改称金融厅)正式开张,标志着日本新的金融监管模式的确立。 |
知识点三、银行监管的四个层次
一、银行自我监管 | 商业银行自我监管通过内部治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实现。 |
二、外部监管 | 银行业外部监管是监管的最高层次,是由国务院授权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
三、行业自律 | 自我管理与约束的过程。自律组织对其会员的监管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包括对会员的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对客户的服务质量等的检查; 二是对会员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对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四、市场约束 | 市场约束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强化信息的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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