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债业务概述
1、负债业务的特征
(1)负债是以往或目前已经完成的交易而形成的当前债务,将来要发生的交易可能产生的债务,不能当作负债。
(2)负债具有偿还性,必须在未来某个事件以转让资产或提供劳务来偿还。
(3)负债具有潜在效益性
①负债筹资运用所得收入大于负债成本
②负债成本可在所得税前冲减
(4)负债是能用货币准确计量和估价的
2、负债业务管理的原则
(1)依法筹资原则
(2)成本控制原则:需考虑银行的成本负担能力和经营效益
(3)量力而行原则:根据自身的条件、实力和基础,合理、适度地筹措资金
(4)加强质量管理原则
重点从负债来源的稳定性、结构的多样性、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获取的主动型、成本的适当性、项目的真实性等方面,对负债质量加强管理,对指标异常和超限额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负债业务的构成及分类
构成 | (1)存款和借款(存款最核心)。 (2)新型负债: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出售或发行商业票据。 |
分类 | 按资金来源分类:存款负债、借入负债、结算性负债 按业务品种分类: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同业存放、同业拆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债券融资、应付款项、或有负债。 |
三、负债业务的主要风险
操作风险 | 由于内部程序、人员或系统的不完善或实物而直接或间接造成损失的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商业银行的大批债权人同时提出债权要求 |
市场风险 | 利率或汇率的不利变动带来的风险 |
法律风险 | 负债业务品种、条款或合同文本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存在明显的法律缺陷。 |
信息科技风险 | 电脑故障、通信或系统故障或网络欺诈等原因造成业务中断信息遗失。 |
四、对公(机构)存款
1、对公(机构)存款的种类
单位活期存款 | 不规定存期,随时转账、存取 |
单位定期存款 | 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 |
单位通知存款 | (1)存入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通知银行 (2)目前有1天和7天通知存款两种 |
单位协定存款 | (1)基本存款额度:活期存款利率 (2)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存款利率 |
协议存款 | 利率市场化前,银行与特定客户签署协议,自主确定存款期限、金额、利率、结息方式。 |
大额存单 | (1)利率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到期兑付之前可自由转让。 (2)机构投资人起点:≥1000万;个人投资人起点:≥20万 (3)品种: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5年。 |
2、对公(机构)存款的主要风险点
(1)业务不合规
(2)核算不真实
(3)内控不完善
(4)利率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等新型风险
(5)内部审计部门对对公存款业务审计的范围、频率、力度有缺陷
3、对公(机构)存款的监管要求
监管内容 | (1)检查业务的合规性、内控的完备性、核算的真实性。 (2)评价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 (3)定期发布监管评价和风险提示。 |
监管手段 | 商业银行自查、报送相关报表;通过数据模型分析。 |
建立内控制度 | 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管理办法、财务核算办法、对公存款业务授权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
经营管理要求 | (1)对公存款账户开立、使用、撤销手续规范,对休眠账户有单独管理办法。 (2)当日出单要核对,及其打印的出单要全部核对。 (3)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原则。 (4)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按不同额度设限,分别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复审、批准。 (5)对所有客户的出账业务的用途认真验核,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原则,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词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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