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籍部分章节内容
第一章 个人理财概述
第一节 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和分类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是指能够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专业化服务活动表现为两种性质:一种是顾问性,此时商业银行充当理财顾问,向客户提供咨询;另一种是受托性质,此时商业银行将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一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是一种个性化、综合化服务。
境外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有关证券业务,一般也不禁止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业务过程中进行信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和信托业务。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一)理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它是一种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服务,区别于那些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
(二)综合理财服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综合理财服务又可分为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计划。
1.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根据客户获取的收益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监管机构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程序。
(2)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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